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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669.14-4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 5313-85

1 引言
1.1 用于造船、海上采油平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某些重要焊接构件的钢板,不仅要求沿宽度方向和长度方向有一定的力学性能,而且要求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层状撕裂性能。钢板的抗层状撕裂性能采用厚度方向拉力试验的断面收缩率来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15~150mm,屈服点不大于51kgf/平方mm(500N/平方mm)的镇静钢的钢板。
对于厚度小于15mm和大于150mm或屈服点大于51kgf/平方mm(500N/平方mm)的钢板应在订货时协商。
1.3 本标准是对有关标准的钢板要求做厚度方向性能试验时的补充规定。
2 技术要求
2.1 钢的硫含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Z 向性能级别
Z15 Z25 Z35
含硫量,%不大于 0.01 0.007 0.005

2.2 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及其断面收缩率的平均值和单个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断面收缩率φz,%  
级别
三个试样平均值
单个度样值
      不小于  
Z15 15 10
Z25 25 15
Z35 35 25

2.3 按本标准交货的钢板,必须根据订货时协商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超声波检查。

3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3.1 组批
3.1.1 Z15级钢板可根据用户要求对每一张原轧制钢板进行检查或按批取样检查,按批检验时,每批应由同一炉罐号、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其总重量不大于25t,且一批的公称厚度之差与该批中最小厚度的比值不得超过20%。
3.1.2 Z25、Z35级钢板均应对每一张原轧钢板进行检验。
3.2 取样
样坯应在钢板轧制方向的任一端中部截取,其大小应能制做6个拉力试样,加工其中3个,其余3个留作备用(如图1)。

3.3 试样制备
3.3.1 试验采用圆形试样,其直径应符合表3的规定,试样平行长度应不小于直径的1.5倍。


3.3.2 试样可由整个板厚加工而成(图2a型);当不能直接在钢板厚度方向上加工试样时,可采用焊上夹持端的全厚度拉力试样(图2b型)。
需要检查钢板靠近表面部分的厚度方向性能时,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图2的b型或c型试样。
3.3.3 试样夹持端的焊接可采用任何适宜方法(如摩擦焊、手工电弧焊等)进行,但任何焊接方法都应使热影响区最小,且不得使热影响区进入平行长度之内。
3.4 断面收缩率的测量与计算
3.4.1 厚度方向拉力试验按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进行。
3.4.2 断面收缩率(%)按下式计算Фz=[(F0-F)/F0]×100
式中:Fo--试样原始横截面积,平方mm ;  Fo= 1/4πd0平方;F--试样断裂后的最小横截面积,平方mm;F=π/4[(d1+d2)/2]平方
d1和d2为两个互相垂直的直径的测量值。如果断面呈椭圆形,则d1和d2表示椭圆的两根轴。
3.5 重验
如果试样加工不当或焊接不良,则试样应作废,若试样断裂在焊缝外或热影响区,则试验应无效。此时可在同一样坯上补取试样重作试验。
3.6 复验
当3个试样的断面收缩率的平均值或某个单个值小于表1规定时,则用备用的3个试样进行复验,但6个试样的平均值和3个复验试样的单个值都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对于按批检验的钢板,允许逐张检验交货。
4 标志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应在钢号后加等级号Z15、Z25、Z35表示。例如要求厚度方向性能的造船用4C钢板,标志为:4C-Z2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舞阳钢铁公司、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周碧珊、刘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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